《广东省科技支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试行)》

2023年06月12日 17:0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在新起点上更好解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聚焦创新驱动发展资源,把县镇村发展短板转化为广东高质量发展潜力板,推动全省县镇村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构建全过程创新链,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补齐县镇村科技创新短板,构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省县镇村以创新为引领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加快形成,在县、镇打造创新驱动发展样板。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百千万工程”体系初步建立;探索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科技金融融合发展模式;科创载体提质增效行动取得初步效果;积极引导全领域、复合型人才投身服务“百千万工程”;引导科研院校到县域设立研究机构;组织实施创新强镇计划,培育一批创新型专业镇;进一步完善科技特派员助农机制,推动千名农村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

到2027年,全省县镇村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科技支撑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突破一批农业农村领域产业堵点、技术难点、发展痛点;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百千万工程”体系基本建立;科技金融促进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创新发展效能进一步增强;科创载体引领区域产学研用协同发展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才支撑服务“百千万工程”发展体系基本建立;科研院校县域研究机构有力支撑地方创新发展;推动专业镇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进一步扩大创新型专业镇规模,打造一批全国经济强镇;持续推动科技特派员科技下乡、服务“三农”。

展望2035年,全省县镇村科技创新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新型城镇化基本实现,主要创新指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更加平衡,全省城乡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三、任务计划

(一)持续推进关键技术攻关,突破乡村产业发展阻碍

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高质量迈进。一是立足地区科技需求,以产业发展为导向,指导科研院校各类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开展协同攻关,培育一批新品种、创制一批新装备、开发一批新技术、研发一批新产品,打造乡村振兴全产业链科技创新高地与策源地。二是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事业单位抢抓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机遇,密切对接国家和省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向,积极参与科技研发项目,为地区发展提供源头动力。(省科技厅牵头,各地市科技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按职责落实)

(二)推广科研成果落地转化,科技支撑城乡产业升级

以乡村产业需求为导向,优化以企业为主体、高校院所和科技人员共同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推动地方一二三产业升级。一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培育科技成果交易市场,促进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在县镇村落地转化与产业化,以科技创新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二是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机制,激活科技成果转化动力。三是鼓励珠三角地区的省实验室和省重点实验室结合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培训和成果转移转化。(省科技厅牵头,各地市科技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按职责落实)

(三)发挥科技金融赋能作用,构建企业创新主体格局

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发挥省创新创业基金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与省创新创业基金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设立子基金,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科技成果转化。二是推动银行机构创新开发针对农村特色优势科技产业的信贷产品和服务,适当提高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比例。三是推动科技企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建立上市后备科技企业培育机制,优化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布局,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向县域镇域村域延伸下沉。(省科技厅牵头,各地市科技部门按职责落实)

(四)推动科创载体提质增效,夯实产学研用协同基础

开展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科创载体提质增效行动。一是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专职科研人数、研发设备、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申报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工程中心,共建单位在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申报条件核算。二是指导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省实验室围绕制约区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展科技攻关,鼓励符合条件的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高校、研究院所和科技型企业积极申报省重点实验室,完善省、市实验室体系建设。三是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服务中小企业,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和转型升级。(省科技厅牵头,各地市科技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按职责落实)

(五)促进专业镇转型升级,探索科技强镇发展路径

加快专业镇转型升级,促进特色产业跨区域合作,增强产业集群效应,提升专业镇创新能力。一是建立健全创新型专业镇申报、管理与验收评价体系,认定一批在企业发展、平台建设、产业集聚、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建设成效突出的创新型专业镇;加大专业镇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示范引导作用,引导多元资本参与建设。二是科技赋能专业镇产品做精、做特、做新,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市场占有率提升,以集群创新树立一批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乡镇。三是引导珠三角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产业关联度高、企业发展互动性好的专业镇开展合作,发挥各自创新资源优势,推进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发展模式借鉴和产品标准联动互补,推动延展产业链、提升创新链。(省科技厅牵头,各地市科技部门按职责落实)

(六)科技特派员组团式帮扶,一线添智助力科技兴农

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千名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对承担省级重点派驻任务视同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一是拓展多领域复合型科技特派员选派渠道,精准对接当地科技需求,全方位服务于乡村振兴。二是鼓励科技特派员联农带农创新创业,扶持一批科技型农村致富带头人,打造农业科技致富共同体。三是推进科技特派团工作站建设,搭建帮扶合作平台,统筹科技特派员团队资源,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培训、组织协调等服务保障工作,打造科技特派员在基层服务的加油站、服务站。(省科技厅牵头,各地市科技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按职责落实)

(七)优化科技要素分配布局,创新驱动城乡协调发展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科研要素聚集县域,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一是加快推进“百千万工程”科技要素配置一体化,鼓励科研院校加强县域布局设点,引导平台、人才、成果等创新要素聚集县镇村,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二是优化科技奖励体系,设立科技成果推广奖,重点奖励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个人、组织牵头完成或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推广应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优秀成果,鼓励广大科研人员将科研成果播撒在南粤大地上。(省科技厅牵头,各地市科技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按职责落实)

(八)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大力推动强县兴镇富村

凝聚优质人才智力资源,服务“百千万工程”。一是聚集两院院士、科学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企业家等组建智库联盟,开展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深调研,定期开展高端学术研讨会和产业发展论坛,充分发挥智库参谋作用,为“百千万工程”科学决策提供服务支撑。二是实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科技人才发展倾斜政策,省重大人才工程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在遴选数量和资助额度上采取倾斜支持,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创新团队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入选并加大支持力度。三是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加强科普条件能力建设,优化科普资源区域平衡。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普活动,利用南澳科学会议等平台邀请院士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开展科普讲座,组织线上线下培训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科学辅导老师,以科普助力乡村振兴。(省科技厅牵头,各地市科技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按职责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确保科技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建立省市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政策制定、督促落实、创新监测、考核评估等职责。各地市科技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共同织牢织密科技创新“一张网”、下好“一盘棋”。

(二)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投入力度,优化“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布局,指导地市做好项目资金配套,省市联动、挖掘存量、优化增量。充分发挥省创新创业基金等金融工具的杠杆作用,整合公共力量和民间力量,引导科技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行动。

(三)做好考核评估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加强市县镇科技创新统计监测,做好“百千万工程”考核评价工作。科学设定考核指标,针对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定期开展考核,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根据实际优化调整政策举措。

(四)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科技创新政策、重大科技成果、热点科技问题的宣传和解读,让各项政策深入人心,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依托权威媒体和行业媒体,通过新闻报道、互联网新媒体等方式,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的典型案例、模式、经验。通报表扬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形成全社会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的良好局面和浓厚氛围。